
根据《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总体部署,科技部近日发布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干细胞及转化研究等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304号)、《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等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308号)、《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305号),启动了2017年42个重点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要求及评审流程
1.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任务(或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个任务(或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任务(或课题)负责人。
2. 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集成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研发问题,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
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申报人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
——专业机构在受理项目预申报后,组织形式审查,并开展首轮评审工作。
——学校在接到专业机构关于进入答辩评审的通知后,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
——专业机构对进入正式评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视频答辩评审。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
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我校牵头项目通过工信部推荐,合作申报项目通过牵头单位所属部门推荐。
三、申请资格要求
1.同一项目须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 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干细胞及转化研究”、“纳米科技”、“量子调控与量子信息”、“蛋白质机器与生命过程调控”4个重点专项中设立青年科学家项目,青年科学家项目不设课题,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均应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
3. 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4. 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17年6月30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5. 特邀咨评委委员不能申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6.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须提供有效证明,并随纸质项目预申报书一并报送。
7.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8. 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重点专项的申报指南。
各位申报老师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通过学校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承担改革前计划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四、具体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工作的具体流程为:
预申报登记、预申报评审、网上预申报、纸质材料报送。
1、预申报登记
请拟申报人员于10月24日前,及时将拟申报项目类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学院、合作单位等基本信息发至kjxzk@njust.edu.cn。
2、学校预评审
申报人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预申报书格式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账号注册事宜可与科研院高新办联系。管理员创建项目并授权后,预申报人员方可进行网上填报。
学校对牵头申报项目进行校内预评审,预评审时间为:
10月31日:“干细胞及转化研究”等14个重点专项。
11月2日:“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等14个重点专项。
11月4日:“新能源汽车”等14个重点专项。
3、学校网上预申报
11月7日前:“干细胞及转化研究”等14个重点专项。
11月9日前:“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等14个重点专项。
11月11日前:“新能源汽车”等14个重点专项。
4、学校预申报书纸质材料报送
按照工信部要求,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
11月8日前:“干细胞及转化研究”等14个重点专项。
11月10日前:“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等14个重点专项。
11月12日前:“新能源汽车”等14个重点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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